2017-05-14

偏見是不容易被消除的

今早媽媽打掃的時候,瞄一瞄玻璃窗外鄰居晾曬的衣服,便批評道:「看,那鄰居真馬虎!衣服還是污漬斑斑,洗得一點也不乾淨。」
女兒聽後,一言不發,走到窗前仔細打量,隨即抹掉窗上的灰塵,說道:「這不就乾淨了嗎?」
媽媽恍然大悟,不乾淨的不是別人的衣服,而是自己的窗子。
試就這個故事對你的啟發,寫作一篇文章,談談如何消除偏見。(DSE,2013)


所謂偏見,是指一些偏頗、不公正的判斷。故事裏的母親一開始便認定是鄰居衣物上的污垢,完全沒有瞭解過事情的來龍去脈,明顯構成偏見。她根本沒有細想過看似是衣物污垢的其他可能性,後來卻發現是自己窗子上的灰塵,何其可笑!在沒有自我檢視的情況下,輕易妄下定論而對他人存有偏見,這不僅是故事中母親的陋習,社會上更是見怪不怪。

偏見是源於我們未經過理性審視的前設判斷與價值取向。就以我的個人經驗為例子吧。在小學四年級時,我曾經弄丟了爸媽給我的零花錢。想都沒想,我就把嫌疑犯鎖定了。他很頑皮,上課總搗蛋,還經常跟人打架,是班上出了名的壞學生。老師因此挨個挨個地搜同學們的抽屜和書包,但結果未如我所預想,他是無辜的。這是偏見嗎?無可否認,的確是的。

年僅十多歲的我,都已經「學會」了偏見,何況是整個社會大群體?我們往往有先入為主的看法,當事情與你的看法相左時,你會歪解它,長久下去可能變成歧視。偏見助長偏見,因此我們需要從個人出發,及時糾正並消除偏見。

首先,我們要將焦點發在自己身上,避免將人對號入座的情況。古語有云:「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」。問題不一定出在別人那裡,相反地,很多時候都是誤會。所以,我們必須從自己做起,修身養性。例如,睡覺前可以在腦海中先回顧今天發生的事,進而自我反思。欣賞做得好的方面,想辦法改善不太理想的地方。如果你能夠堅持下去,養成這個良好的習慣,相信一定能夠減少偏見。

另外,建立多角度思考也是一個消除偏見的途徑。要明白世事沒有絕對,沒有必要馬上全盤否定其他人的看法。我們的閱歷少、眼光狹隘,才會覺得某些人的做法一定是錯的。一個視野狹窄的人容易變得偏執與封閉。所以我強烈建議多去外面的世界闖闖,拒絕做井底之蛙,要增長見聞以及擴闊眼界。事實上看得更多、更深,才能學懂接納不同人的言行舉止,體諒和包容他們。

最後,我們亦不應該以偏概全,在掌握了事情的全局後,再下定論也為時不晚。就像我的那次經歷,我只是根據他平時的作為就下了決定,而不是靠眼見為實的證據,沒有考慮其餘的因素。如果我可以深入觀察,並非只看表面那麼簡單,就不會一口咬定他是犯人,以致錯怪了他。決定你的立場或看法之前,嘗試一下易地而處,代入了別人的角色後,想想他/她的反應和感受會怎樣,千萬不要誤解好人!

每一個人都會在不知不覺間產生偏見,我理解偏見是不容易被消除的。即使如此,我仍然期盼大家能將「律己以嚴,待人以寬」的精神謹記在心中。千萬不要好像故事中的母親一樣,斷定那些是別人的污垢,而從沒有想過是自己的問題。時常警醒自己向偏見說不!


我和一心參加了「全民清潔沙灘運動」

我曾參與一次活動,當中的經歷令我覺醒過來,明白到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」這道理。根據以上描述,試以你的經歷和體會,寫作一篇文章。


閉上雙眼,腳踏着的,是溫暖的沙粒;耳聽到的,是浪濤聲;眼看到的,卻是如垃圾堆填區的沙灘。從前的我愛亂拋垃圾,認為既然人人如是,我亦無不妥。但那次活動,讓我明白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」的道理。陣陣微風吹過,我的思緒慢慢回到活動當天……

那天,我和一心參加了「全民清潔沙灘運動」,我本來無意參加,但因一心不斷推動才勉強答應。剛到達沙灘,那兒像剛被龍捲風吹襲,混亂不堪,破爛的塑膠袋、剩餘半瓶汽水的膠樽、被壓扁的紙包飲料盒等佈滿整個沙灘。一心看到此情景,斥責說:「香港人真沒公德心!究竟有否考慮別人的感受?」我覺得他的反應有點可笑,大部分人都這樣做,何必大驚小怪?

接着,冷靜下來的一心給我遞上手套及垃圾袋,「我們開始清潔吧!」我埋怨:「真是件苦差!」一心語重心長地說:「那些清潔工人每天都做着這些苦差,快點動手吧!」我無奈地向這個「堆填區」邁進,沙灘上遍佈垃圾,散發着酸酸臭臭的味道。我心裏叫苦連天,為什麼要做這些厭惡性工作?聘請清潔工人就是讓他們清理垃圾的!可是沒有人聽到我心裏的吶喊,只好硬着頭皮開始清潔。

我一手掩着鼻子,像機械人般僵硬地彎下腰撿起已發霉的飯盒,那股酸臭味令人惡心。我迅速地把它丟進垃圾袋,不耐煩地嚷着:「這件苦差何時才完結?」此時,負責帶隊的陳老師感慨地說:「如果香港人都能夠推己及人,將心比心,設身處地想想清潔工人的辛勞,他們就不會隨便亂拋垃圾,大家也不必這麼辛苦了。」她這番說話有如暮鼓晨鐘,使我大徹大悟。

人對於自己厭惡的事,總想千方百計把它推給別人,就如他們不想到遠處丟垃圾,但我們有否想過自己希望怎樣的生活,別人也同樣希望那樣的生活?不願意別人如何對待自己,我們就不要那樣對待別人,這個道理就是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」。一句耳熟能詳的話,又有多少人能真正把它履行在生活當中?

我默默執拾垃圾,此時一心又抑壓不住怒火,「香港人將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,真是自私!」他一語道破我過去的行為,以前我罔顧他人感受,沒想過低着頭、彎下腰為我們清理垃圾的清潔工人是多麼勞累。或許會自私地將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痛苦上,卻從來沒有站在別人的立場考慮他們的感受。我們要換位思考,不能把自己不想要的強加於別人身上。

活動完畢,沙灘回復整潔。雖然我十分疲累,學到的卻比付出的多。所謂「以己之心度人之心」,要以對自己的標準對待別人,正是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」的真義。人就如攝影師,站在不同位置,拍出來的照片就有不同角度。

微風呼喚我回到現實,看到眼前的沙灘景象,似乎只有我領悟到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」的道理,其他人仍是罔顧他人、自私自利……

「不做第一,也不做最後。」是我的座右銘

「不做第一,也不做最後。」試談談你對這種處世態度的看法。(DSE,2014) 


◇戚本盛

「不做第一,也不做最後。」是我的座右銘,可說金石良言。

待人接物,是一種人生態度,這種態度,和跑馬拉松一樣,重點不是要勝出第一,也不要輸了,只要跑完四十二公里回來,便可以對得住自己,而且可以享受中間的過程,例如跑到青馬大橋,慢慢看到平常看不到的風光,掛住跑第一,是沒有這份閒情的,如果跑最後,又會被人恥笑,於是也沒有欣賞的心情,所以說,只有「不做第一,也不做最後。」才能享受人生的過程。

很多人不明白,以為只有做第一,才算不枉此生。其實,第一只有一個,今天你跑在前頭,但後面又有人追上來,這樣為了保持第一,你又要再發力,這便很辛苦了。就像讀書時常考第一的同學,都很辛苦,人生為甚麼這樣辛苦呢?

如果跑在最後,又是很痛苦的,因為人人都會笑你,說你愚蠢,說你會輸,說你跑不完馬拉松,但又要參加,這是不自量力。其實跑這條人生馬拉松不是我的選擇,我不是想參加的,是父母為我報名的,於是我便會受到雙重委屈,真痛苦。

只有跑在中間,便沒人理會你,因為中間很多人,不會突出自己。好像上課的老師,只會記得最乖和最不乖的,不會記得中間的,這樣最好,我可以享受中間的自在人生,我要默默耕耘,不求聞達,這樣的人生最有意義。

好比吃一孖臘腸,總要切去頭和尾的臘腸繩結,這頭和尾的結,是沒有人吃的。西方的香腸也是一樣,這兩個結,其實就是第一和最後,不是普通人吃的。

又像畫一幅畫,第一筆只是草圖,不是真跡,不算畫。最後一尾是簽名,也不是畫。畫是中間的許多筆,許多筆,讓畫家專心繪畫,才能畫出彩虹,畫出人生的美好。所以,我是贊成「不做第一,也不做最後。」我願意做一個人生的畫家,畫出美好的人生。

處世態度就是這樣,不是嗎?我不是人類的第一個人,我不是人類的國父,所以我一定不會是第一的,做人類的第一個人,是一個原始人,那時甚麼也沒有,他一定很辛苦,我也不會是人類的最後一個人,就算世界沒日來到,我也會早一點死,做最後一個人,看到地球滅亡了,也會很痛苦。

我只是普通人,有普通的處世態度,所以,我是贊成「不做第一,也不做最後」的。(2014.05)

我不同意「不做第一,也不做最後。」

「不做第一,也不做最後。」試談談你對這種處世態度的看法。(DSE,2014)

◇戚本盛

我很不同意「不做第一,也不做最後。」這句話。因為,做人處世,待人接物,最重要的是讓自己發揮所長,當一個人的潛能全部發揮後,如果做了第一,便不用介意,就算做了最後,同樣都是不用介意的。

中國人有句說話,「話到嘴邊留半句,理從是處讓三分」,奉勸人們面面俱圓,不要把話說得太盡,總要讓三分。這是一種虛偽的做人態度,是中國人多年來積弱,沒有進步的原因。五四運動提倡民主和科學,科學便是「大膽假設,小心求證」,重點在求證,就是按照事實核對,是否合乎事實,合的就是合,不合的就是不合,不必讓三分,一分也不需要你讓。

西方科學進步,就是用這種求證事實做基礎,例如2003年沙士風暴時,香港大學的袁國勇教授發現沙士源頭在淘大花園,便建議隔離那一區,不怕得罪那區的人,反而在北京,有一位蔣醫生卻被人命令閉嘴,因為怕他出聲影響北京聲譽。結果呢,在香港沙士疫症得到控制,在北京卻令無辜的人犧牲。這個教訓,難道不沉重嗎?

一個人有多少潛能,其實是一種天才,也是上天給他的恩賜,盡力發揮貢獻社會是他的責任,不是他可以個人可以收起不用的。所以,他是應該盡力去做,不要計較得失,不要計較名次,盡力做到最好便是對上主的報答,而不應該計個人與其他人和諧的關係,這樣的話,是浪費了天才,也是枉費了造物主的用心。

只知發揮潛能,而不去計較名次,才是真誠的人。社會人人這樣,才會有所進步,舉例說,2008年汶川大地震時,香港人都伸出援手,大家有錢出錢,有力出力,這樣災民都會得到快速的救濟,如果人人都留力,不去做第一,結果善款一定會少許多,救災的力也小很多。

不做第一,不做最後,其實就是違反體育精神的,是虛偽的。不做第一,是有實力贏而不贏,其實就是欺詐。香港賽馬會設有競賽小組,調查這種不盡力比賽的事,因為,這樣的話,比賽便失去真正的意義,比賽的冠軍不是最優秀的,而誰勝誰負不是由馬匹的實力來決定,而可能被人操控,甚至從中詐騙,中超聯的「黑哨」,就是水平不能提高的原因。長此下去,社會便會失去互信,這是會使社會崩潰的了。

時常記著「不做第一,也不做最後」,不是謙虛,而是虛偽,香港現今社會已太多虛偽,太少信任,要尋回真誠,要尋回信任,我們必須反對「不做第一,也不做最後」的做人態度。(2014.05)

我贊成「不做第一,也不做最後。」

「不做第一,也不做最後。」試談談你對這種處世態度的看法。(DSE,2014)


◇戚本盛

「不做第一,也不做最後。」的確是至理名言,我很贊成這種處世態度的看法。

你看看弱小的雁群,每年由北半球飛到南半球過冬,靠的就是這種「無人做第一,無人做最後」的道理。因為雁群在天空飛翔的時候,在最前面的雁承受最大的風力,即使最強壯的雁,也不能支持太久,聰明的雁便輪流帶頭,發揮互相合作的團結力量,就像輪流輪更一樣,讓第一隻承受風力,其他的便留力,然後又輪流飛,沒有那一隻做第一,也沒有那一隻最做後,結果便能成功飛到南面過冬。

在電腦界,這種道理也有例子。很多人以為圖形界面是蘋果設計的,其實不是,早在蘋果公司之前,已有王安電腦設計出圖形界面,不過他們的設計太過前衛,也太過昂貴,所以難以普及。到了蘋果電腦,才普及起來,並使公司成為全球最大的電腦公司。微軟也落後了,走在最後,於是便給蘋果搶去很多利潤。由此可見,做第一要接受很大的風險,做最後又失去主導權,所以最好的便是不做第一,也不做最後。

人生就像馬拉松,要講耐力,最後才能完成比賽。如果勉強要跑在最前,便像第一隻雁一樣辛苦,最後不支倒地,如果跑得太慢,便成包尾大幡,又會被大會要求停止比賽,坐巴士回來,這樣便失去跑馬拉松的意義。要人生像馬拉松這樣跑得好,便需要不做第一,也不要做最後,在人群中間穩穩定定的默默前進,這樣是最好的道理,我很支持。

有些人說,不要最終的勝利,就沒有一剎那的光輝,不過,一剎那的光輝又代表甚麼?像馬拉松選手一開始便狂衝,雖然可以跑在最前面,做過第一,不過,這樣一定會有其他選手追著你,跟著你來跑,看你幾時無氣便超前,結果一剎那的光輝維持不到最後。

人生如同養豬,人怕出名豬怕肥。養豬的人要拿豬去賣,想賣得一個好價錢,當然會選一隻最肥的豬出來。最瘦的也沒有好處,因為養豬的人會覺得,這隻豬養極都不肥,再養只是浪費米飯,所以一樣會拿去殺,而且當乳豬殺又可賣得一個好價錢。所以,最肥的豬和最瘦的豬都會很短命,反而不是第一,也不是最後的中間的豬,可以最長命。

做雁,做豬,跑馬拉松,很多很多的例證可以說明,「不做第一,也不做最後」的確是至理明言。(2014.05)

教養子女的較理想方法

有人認為父母教養子女,應該給予空間,讓子女自由發展;有人認為應給予明確的指導,讓子女依從。上述教養子女的方法,哪一種較為理想?試談談你的看法。

◇戚本盛

教養子女,理論繁多,有人認為從小培養子女獨立,給予空間,讓其探索、思考,讓其自由發展,故且稱為「自由法」;也有人認為要給予明確指導,事事安排,要他們依從,這樣才可使子女成材,這種方法,可稱為「依從法」。美國一位華裔的女學者,便著書立說,講述其對子女嚴加管教的方法,書名稱為《虎媽的戰歌》,出版之後,曾引起廣泛爭論,不少教育界人士猛烈批評,可見其教養子女的方法,甚具爭論性。

其實,無論是「自由法」或「依從法」,都是為子女好,所謂「好」,就是學業、事業有成,家庭生活美滿,人生快樂等等。目標相同,但方法有異,主要是因為每個人的性格、能力等特質都不同,勉強用相同的方法,是不切實際的。

對性格內向、處事畏縮的孩子,如果事事讓其自由發展,他們將會無所適從,而且孩子年少無知,根本不懂得選擇,這樣,一旦選錯了路,例如結交不良損友,便後悔莫及,所以,對性格內向的孩子,應該多為其設想和安排,只有這樣,才可以有一個好開始。

性格外向的孩子,則因為膽子較大,愛好探索,如果用約束的方法,就像把一匹駿馬困在籠中飼養,最後只會使馬失去奔跑的意志和能力,所以,對待這些孩子,最好是讓其有一定空間自由發展,父母最多從旁協助、提醒,這樣,孩子便可以盡情發揮,成長更可一日千里。

俗語有云:「不可一本通書看到老」,「自由法」或「依從法」也不是千古不變的。舉例說,到了一定時候,內向的孩子成長了,便要把「依從法」改為「自由法」,否則,子女一生都活在父母陰影之下,這也不是子女之福。另一方面,在重要時刻或者危急關頭,例如地震發生,父母要立即帶領子女逃生,這時刻不容緩,不由分說,如果還讓子女自由思考,只會拖延逃生,賠上生命。

子女性格、成長階段對選擇哪一種方法固然有所影響,身處甚麼社會也是父母採用甚麼教養方法的重要因素。比方說,在現代中國,經歷過一窮二白的年代,社會上的發展機會寥寥可數,偶一錯過便可能抱憾終生,所以父母以其經驗為子女鋪路,是較好的方法,這便需要子女依從,否則,如果讓子女自由發展,可能會徒然浪費機會,這是現代中國的父母多用「依從法」教養子女的社會環境。至於在美國,多年來均處於高度發達的狀態,物質較豐裕,機會也較多,可以容讓子女踫釘子,重頭再來過,於是,父母也自然較多採取「自由法」。不過,近年中國經濟騰飛,反而美國經歷金融海嘯,社會條件可能逆轉過來,於是中國父母較多採用「自由法」,不少美國家庭也較多採用「依從法」,以免錯失光陰,這是《虎媽的戰歌》在美國得到很大的迴響,也引起許多信服「自由法」的人士抨擊的原因。

總而言之,「自由法」或「依從法」是沒有所謂哪一種較理想的,要視乎子女個人性格、成長階段和社會環境而定,性格內向、成長早期以及社會機會較少的,自然以「依從法」為佳,反之,性格外向、成長後期以及社會機會較多的,則以「自由法」為好。這不是騎牆,是靈活變通,因時制宜。(2011.03)